多人同行,由一人代表談報即可。於1F入口處及B3梯廳同步實施。線上表單會在28天內自動刪除資料。
特展場地介紹及租用說明請至https://www.ntsec.gov.tw/article/detail.aspx?a=2341
有關9樓整建公告如下:https://www.ntsec.gov.tw/article/detail.aspx?a=5096
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並同意本館規定再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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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務必確認貴單位實際使用時間後預約,勿登記超出貴單位所需求的時間,以免影響他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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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館將以線上登記時間計算場地租用金額,並請使用單位於7日內完成保證金匯款,匯款後取消預約則退還保證金50%,敬請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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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配合以上說明者,本館有權直接取消該單位之預約。
EX:
小明實際場地需求為7月20日全天,(實際需求1天)
卻線上登記7月18-22日(寬估登記為5天)
場地使用費將計算5天之金額(保證金為場地使用費之50%)。
服務專線:(02)6610-1234轉1606 李小姐
服務信箱:selina@mail.ntsec.gov.tw
其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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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網路:全館提供免費wifi,請搜尋「Ntsec_FreeWifi」。匯款,匯款後取消預約則退還保證金50%,敬請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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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三樓停車場提供停車服務,停車優惠請另洽。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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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場地使用費之計算以全天、半天二種收費。全天為8:30至17:00,半天為8:30至12:30或13:00至17:00;使用時間包含事前採排、布置及事後場地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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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逾時布置、彩排或撤場者,須依規定支付逾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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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活動額外使用電力,開電箱費2,000元整,電費另計。展期一週以上(不含進撤場),另有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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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單位於事前採排、布置及事後場地恢復,如有延長必要,得申請經核可至多延長30分鐘;逾時除另按收費時間比例加收費用外,倘有影響其他人使用權益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使用規定
全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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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館全面禁菸、檳榔(含樓梯間、廁所…等所有室內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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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演出活動損及本館建築、設備及人員安全者。
場地佈置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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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許可嚴禁任意於場地租用範圍外張貼或懸掛任何宣傳物品,申請單位如有需要請事先申請,並經同意後依指定方式放置執行;另佈置、懸掛等人力由申請單位自行負責,使用完畢並請自行拆卸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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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活動會場張貼任何宣傳物,請使用隱形膠帶、封箱膠帶或容易拆卸的方式黏貼,以不破壞壁面為原則,嚴禁使用透明膠帶、泡棉膠、雙面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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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施工時應於地板上加舖保護物品,設置地點不得擋住出入通道、管道間、緊急照明、滅火設備、警報器、溫度感應器、逃生門、防排煙門、視聽控制室出入口及廁所,並嚴禁現場製作,應採用組合材料。
檔案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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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科教館場地使用申請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