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專員
徵才機關: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候補:1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5/01/02~115/01/07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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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證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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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中畢業,具與本次招募工作項目相關工作履歷3年以上。
二、無下列情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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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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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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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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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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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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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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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館館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工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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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辦全館保全、清潔業務及協辦園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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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協辦土木、建築工程履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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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協辦全館機電、空調、消防技術及館舍修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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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協調推廣組及展廠商進出場動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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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
聯絡資訊
聯絡E-Mail:tsaofeng_hsieh@mail.ntsec.gov.tw
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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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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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於115年1月7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館調閱完整履歷資料。未依規定報名者,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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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應送報名資料(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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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僱人員(行政專員)應徵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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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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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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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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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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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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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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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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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自115年2月1日起(試用期間為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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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月支報酬新臺幣41,3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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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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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聯絡人:許先生,聯絡電話:02-6610-1234#1701,聯絡地址:11165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人事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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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連結: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EF%BC%A0%EF%BC%A0%EF%B8%BF%EF%BC%81%EF%BC%A0%EF%BC%81%EF%BC%81%EF%BC%83%EF%BC%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