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候補:1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5/03/17~115/03/20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
(一)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科畢業,具學士學位證書或等同學歷證書者。
(二) 具5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二、無下列情事者: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 or 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本館館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八)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
三、具以下經驗及能力者尤佳:
(一)具匯引社會資源執行經驗
(二)教育課程與活動企劃能力
(三)科學食農或手作課程規劃
(四)科技應用及外語溝通能力
(五)行政管理及顧客服務經驗
工作項目:
一、教育部國立社教機構科技創新服務計畫執行
二、引入社會資源及外部單位合作計畫規劃執行
三、科技創新應用融入永續課程執行及教材研發
四、科學營隊方案企劃執行及現場營運觀眾服務
五、科學課程學員資料歸納及資源整合運用推廣
六、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tsaofeng_hsieh@mail.ntsec.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 請於115年3月20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館調閱完整履歷資料。未依規定報名者,恕不受理。
(二) 應送報名資料(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1.專任助理應徵履歷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二、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 or 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三、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四、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試用期間為3個月)。
五、薪資:月支報酬新臺幣40,940元。
六、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七、聯絡電話:02-6610-1234分機1699相關問題請洽蘇小姐。聯絡地址:111081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人事室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