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 研究助理
一、資格條件
(一)所需資格條件:
1、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在研究院、所研究,得有碩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成績優良者。
(2)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曾任助教擔任協助教學或研究工作四年以上,成績優良,在學術或專業領域上有重要貢獻或專門著作、作品、成就證明或技術報告。
(3)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六年以上,成績優良,在學術或專業領域上有重要貢獻或專門著作、作品、成就證明或技術報告。
2、具以下條件及經歷者尤佳:
(1)科學教育學系、博物館學系,或教育相關學院所屬相關學系碩士以上學位,且具有國內外科學類博物館或科學教育中心相關領域之實務經驗至少七年以上者;
(2)具中英文口語及書信溝通能力,並有國內外異業結盟及交流合作相關業務經歷;
(3)能參與團隊合作並能獨立作業者;
(4)熟悉政府採購流程及有政府採購經驗與標案管理者;
(5)若有在學術期刊(SCI、SSCI、TSSCI或相當等級期刊)發表論文者,請檢附論文影本附案;
(6)態度積極熱忱,負責盡職,能配合業務加班及出差者。
二、工作項目
1、科學教育展演活動規劃執行,科學課程規劃設計執行,科普推廣專案規劃執行,全齡科教學習規劃執行。
2、參與科學人才培育業務,科學教師增能業務,加強與學校科學教育連結業務。
3、參與本館科學學習中心發展,科學教室經營管理事項。
4、參與環境教育場域經營業務,發展食農教育業務,跨領域學習業務,推展永續發展目標業務。
5、參與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業務,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等相關科學競賽業務。
6、匯引國內外優秀科學教育資源結盟雙向合作交流業務。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 請於114年4月30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館調閱完整履歷資料。未依規定報名者,恕不受理。
(二)應送報名資料(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1、研究助理(實驗組業務)應徵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應附中文翻譯及國外學歷查驗證明,始得應徵)。
3、與本職缺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與本職缺資格條件有關證書或語言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實驗組研究助理工作內容規劃書」電子檔(格式不限)。
二、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三、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四、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
五、本案聯絡人: 陳小姐,聯絡電話:02-6610-1234#1802、業務問題請洽實驗組陳小組,聯絡電話:02-6610-1234#1417,聯絡地址:11165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