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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觀須知

最後更新日期:2024-04-01
 
  1. 本館全面禁煙、禁食口香糖及檳榔。
  2. 請持有學生證者於購票時主動出示證件;六十五歲以上年長的觀眾請於驗票口主動出示證件。
  3. 請勿在餐廳及本館指定餐飲區以外之地區進食。
  4. 請勿攜帶寵物、危險物品、食物及飲料進入展場。
  5. 請勿赤膊、穿著汗衫及拖鞋等不雅之服裝入館。
  6. 禁止穿著裝有輪子(含溜冰鞋、直排輪)的鞋子入館。
  7. 禁止攜帶腳踏車、滑板及寵物入館。
  8. 六歲以下幼童需由家長購票隨同參觀,六至十二歲兒童建議家長陪同觀展。
  9. 入場票券使用後不得退票,並限於當日使用。
  10. 場內禁止帶隊或團體舉辦非展品解說導覽以外之團體活動與任何銷售行為。
  11. 場內為開放公共空間,請勿臥躺椅面或地板。
  12. 展覽場內禁止喧嘩、奔跑。
  13. 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民眾,如欲觀賞本館劇場請先至售票處登記劃位後再至劇場。
  14. 因工程作業,敬請留意本館最新消息公布(開館資訊、公共服務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