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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本館展覽組徵才-助理專員1人

最後更新日期:2025-05-08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114/05/08~114/05/15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畢業,具有自然科學、工程、科技領域學習背景,及具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尤佳。
二、無下列情事者: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本館館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三、對於運用科教館展場空間進行科學導覽、演示與教與活動有溝通能力、親和力,有良好的耐壓能力,對於接待團體與散客有熱忱與相關服務經驗尤佳。
四、具有外文能力導覽能力尤佳。(英文或其他第二外語)
五、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六、能學習或具有展品基本動手維護保養與操作能力。
七、具全齡教育活動企劃及與團隊或志工共同合作之教學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一、展區展品解說、演示規劃執行。
二、展場教育活動規劃執行。
三、對於運用科教館展場空間進行科學導覽、演示與教與活動有溝通能力、親和力,有良好的耐壓能力,對於接待團體與散客有熱忱與相關服務經驗尤佳。
四、具有外文能力導覽能力尤佳。(英文或其他第二外語)
五、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六、能學習或具有展品基本動手維護保養與操作能力。
七、具全齡教育活動企劃及與團隊或志工共同合作之教學經驗尤佳。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tsaofeng_hsieh@mail.ntsec.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 請於114年5月15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館調閱完整履歷資料。未依規定報名者,恕不受理。
(二) 應送報名資料(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1. 自僱人員應徵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 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二、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將由本館逕予銷毀,恕不退還。
三、為維護甄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違者一律不予錄取。
四、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五、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試用期間為3個月)。
六、薪資:助理專員第一階(新臺幣35,120元)
七、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八、聯絡電話:02-6610-1234分機1560 相關問題請洽李先生

徵才連結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EF%BC%86%EF%BC%86%EF%BC%89%EF%B8%BF%EF%BC%81%EF%B8%BF%EF%BC%86%EF%BC%81%EF%BC%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