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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2023臺灣科學節~第二屆全國高中科學探究英文辯論競賽辦法

最後更新日期:2023-10-02

壹、目的
   本競賽旨在促進高中學子以英文展現探究實作及自主學習成果並藉由辯論交流方式,以擴大科學交流成效,競賽主題範圍包含物理、化學、生物及地科等,参賽隊伍需採英文報告及討論,為有效培養學生資料蒐整、實驗研究、數據分析、問題探討及表達的能力。透過辯論競賽模式以「以賽促學」、「以賽促用」、「以賽促研(究)及「以賽促交(流) 」之理念,提升學生 學習英語之意願,並達激發學生的學習潛能及提昇學習成效。
貳、活動規劃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陸軍軍官學校
三、協辦單位:國立屏東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國立嘉義大學、國立臺東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輔仁大學、探究與實作學會、物理學會、物理教育學會。
四、競賽時間:民國112年10月22日(日)08:30~17:30
五、競賽地點: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六、報名對象:報名時間(民國112年2月22日至10月5日止)
   (1)開放全國高中(職)學生,均採線上方式報名,每隊需由3~5人組隊,報名費均由教育部計畫補助,各參賽作品經初審通過者,即可晉級參加競賽辯論競賽活動
   (2)參賽選手完成報名後,大會依報名順序及文件資料是否準時完成繳交作為判斷優先參賽的條件之一,在截止報名前需上傳題目、論文摘要、競賽簡報及組員等資料皆可更改,截止報名後題目、論文摘要及組員即不能更改。
   (3)競賽簡報需於10/5完成繳交,以利提交評審進行初審作業,截止報名時未完成以上文件上傳者,將取消報名資格,並獲評審推薦納入競賽作品,可獲頒作品入選獎並可出席參加競賽。
七、報名網址: https://www.beclass.com/rid=274b04e63f50d35940da
八、競賽題目:
   競賽主題不限,範圍包含物理、化學、生物及地科等,可由參賽隊伍自行選定,報名時需提供參賽科別、探究題目及300字以內的摘要(內容需簡述:研究動機、研究方法、實驗結果、結論)等資訊,大會公布於電子競賽手冊,以利參賽隊伍完成資料蒐集與準備。
九、辯論規則與賽程安排:
     (一)賽程安排
  1. 各科目賽程均由大會抽韱方式決定,採跨域混合方式進行,参賽隊伍需採英文進行報告及討論。
  2. 各隊需以3~5人組隊參加,各隊僅需準備一個題目,由大會將依科目進行分組競賽,由抽籤決定各組賽程,若為4隊賽制每一隊均有參加3場辯論機會,若為5隊賽制隊則由編號5者為種子隊將有4場辯論機會。
  3. 累計三場勝可獲頒金獎、二場勝可獲頒銀獎、一場勝可獲頒銅獎。
  4. 競賽區隊編組:區分4~6區隊(A區、B區、C區、D區、E區、F區),大會得依入選隊伍數量進行調整,每區隊需班含不同跨域主題,需依報名主題類別平均分至各區隊。
  5. 評審團編組:評審團區分7-10組,每組4位評審跨域組成,每組評審4場,儘量不重複評比同一主題為原則。
  6. 所有選手需依手冊內公告之賽程表,於競賽時間開始前15分鐘進入競賽教室並完成檢錄參賽選手請準備學生證或身分證件,由工作人員核對競賽名冊後,才能進入賽場參加競賽。
  7. 賽程規則說明:
    • (1)選手說明會:112年10月7日 18:00-19:30 大會安排線上說明會及規則說明並進行線上抽籤作業,參賽隊伍至少派1員選手上線。
    • (2)評審說明會:112年10月6日 18:00-19:00舉行,入選作品審查會。
    • (3)競 賽 時 間:112年10月22日 09:00-17:30舉行,若因疫情無法實施實體競賽將改採線上競賽方式辦理。
     (二) 辯論規則
  1. 所有選手需依手冊內公告之賽程表,於競賽時間開始前15分鐘進入競賽教室並完成檢錄參賽選手請準備學生證或身分證件,由工作人員核對競賽名冊後,才能在各競賽場次全程參賽。
  2. 競賽過程請依場控司儀依競賽流程及時間進行競賽,工作人員將會管制競賽流程並負責提醒評審依時管制競賽,如附件一。
  3. 辯論語言及簡報需採英文每一組需安排三位不同選手進行辯論賽,三位同學分別擔任報告者提問者評論者的角色,過程中不得更換,得藉由手機或網路方式傳遞信息告知各階段負責口頭報告者。
  4. 競賽簡報內容需遵守著作權法之規範,凡使用非各組自行量測之數據,若為開放授權資料需加註出處及來源,若非開放授權資料需經原著授權並加註出處及來源方得使用於簡報中,凡有違反本項規則經查證屬實,該場直接判定為敗。
  5. 為確保競賽公平性,參賽隊伍於競賽後60分鐘內,需上傳競賽所使用之簡報PDF檔至各組報名系統備查,凡經檢舉或由大會主動查證屬實,確有違反:「引用他人或他組資料(如他組製作之簡報)未依第4規範辦理者」或未於規定時間內上傳競賽簡報者,該場直接判定為敗。
  6. 為避免單一評方影響各組分數的代表性,成績計分先將該組最高數及最低分數取平均後,再與其他分數加總取平均作為該組的競賽成績。
  7. 各場次給最高與最低分的評審在成績公布後,需給予評分的意見,提供參賽選手做改善參考。
  8. 單場成績平均達9分以上者,該隊均可獲頒最佳辯士獎
  9. 競賽期間選手不得要求評審給予主題相關內容指導違反規定經舉證屬實該場得由評審團決議判為棄賽論,每場評審可藉由提問以判斷各組對內容瞭解程度及對問題的分析與回答是否合理,酌以加扣分但不得超過0.5分,如附件二。
  10. 每位評審給分取至小數點第1平均分數可至小數3,分數高者該場優勝,若預到第三位仍同分,擇依序比較且平均成績達7分以上,得併列優勝。
  11. 辯論題目不限,但於競賽前3週需提供各隊論文摘要及簡報檔案以利各隊進行資料蒐集及準備。
  12. 評審將會依評分項目完成上評分,並使用計分牌公布兩隊成績,工作人員需同步錄製賽程並擷取各組評分影像存查,主審需同時請參賽隊伍及評審確認成績,大會將依此認定競賽結果,若遇公布成績與現場成績不同時,大會得依現場公布之成績請評審修訂之。
  13. 各場次競賽結束給分數時,將由各場次主審引導所有評審依序先顯示A隊成績再顯示B隊成績,主審需逐一唱讀每一評審成績,以利工作人員及參賽者可記錄競賽成績。
 
   (三)競賽獎金規劃:由報名費及募款經費支用
獎項 頒發對象與獎勵內容
參賽證書 凡全程參加之隊伍,皆可獲頒參賽證書
最佳辯士獎 單場總成績達9分,該隊可獲頒予最佳辯士獎狀
銅獎 凡累積一場優勝者得獲頒銅獎獎狀及獎金1000元
銀獎 凡累積二場優勝者得獲頒優勝銀獎獎狀及獎金2000元
金獎 凡累積三場優勝者得獲頒優勝金獎獎狀及獎金3000元
最佳指導獎 凡指導參賽學生獲頒金獎者,得頒發給指導老師最佳指導獎獎狀及獎金1000元。
  
活動計畫下載網址:https://reurl.cc/gDkqd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