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任助理
徵才機關: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候補:1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5/04/07~115/04/17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研究所畢業有碩士學位,或國內外大學畢業有學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經驗2年以上者。
(二)國內外博物館學、教育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三)具以下經驗及能力者尤佳:
1.博物館或社教機構工作經驗
2.科教巡迴布策展能力
3.科學教育背景
4.教育推廣活動企劃及執行
5.補助計畫撰寫及申請
二、無下列情事者: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本館館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八)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
工作項目:
一、 本館科教巡迴補助計畫撰寫及申請事宜。
二、 本館科教巡迴策展、展品開發及執行。
三、 協助本館科教巡迴車輛、展品、教具及器材維護。
四、 協助本館各項推廣活動執行。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
聯絡E-Mail:
tsaofeng_hsieh@mail.ntsec.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 請於115年4月17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館調閱完整履歷資料。未依規定報名者,恕不受理。
(二) 應送報名資料(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1. 行政專員應徵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4. 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 其他相關
二、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三、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四、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試用期間為3個月)。
五、薪資:月支報酬新臺幣41,370元。。
六、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七、本案聯絡人:聯絡電話:謝先生(02)66101234分機1525,業務方面請洽楊先生分機1520。聯絡地址:111081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人事室收)。